市场代理协议,规定了我司产品代理的相关代理政策,代理要求和条件.
市 级 代 理 合 同 甲方: 上海尊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(生产商)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 乙方: (代理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产品代理相关权力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: 一、 代理区域 甲方根据每市只设一家市级代理的原则,授权市级代理全权销售甲方所生产的产品。经双方协定,甲方授权乙方成为其 市市级代理,乙方可以在该市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。 二、 代理价格和相关约定 本协议生效后,乙方即可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优惠价,并根据进货量和销售额享受相应返利。 作为市级,乙方享受甲方产品代理优惠价。具体产品及公开价格、代理价格,由甲方书面提供给甲方,当公开报价或代理价调整时,甲方书面通知乙方. 对于三个月内未产生销售的产品,乙方可以向甲方置换相同价格的产品或服务。 三、 代理条件: 1. 乙方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需提供给甲方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备案。 2. 乙方首次进货量不得低于10000元 3. 乙方全年销售不得低于100000元。 四、 运输方式:快递。 五、 付款方式: 代理进货需款到发货。 六、 违约责任:供需任一方不能按合同执行,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。 七、 不可抗拒力:供需双方均不对不可抗拒力承担违约责任。 八、 争议解决: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可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。如发生异议需法律程序解决时,必须在供方所在地办理。 九、 其它约定事项:本合同及所附任何附件,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 十、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 甲方:上海尊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(生产商) 乙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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